译文
荆轲在燕国的都市里饮酒,酒性正浓,气概则更为不凡。
高渐离击筑,荆轲高歌相和,甚至激动得流下眼泪,旁若无人。
虽然没有像壮士那样取得成功,但与世俗的人们比较明显不同。
荆轲高视不凡,四海尚且觉得小,那些豪门势族难道还值得一提吗?
高贵的人虽然自以为贵,我看他却像尘埃。
卑贱的人虽然自以为贱,我看他重如千钧。
注释
荆轲:战国齐人,好读书击剑,为燕太子丹刺秦王,失败被杀。燕市:燕国的都市。
酒酣:酒喝得痛快,兴致正浓。震:威。
渐离:高渐离,燕人,善击筑。
谓:以为。据
《咏史八首·其六》是一首五言古诗。此诗赞美了荆轲的豪情壮志与超然物外的气节。荆轲在燕市豪饮,酒酣之际,气概更加震撼人心。他与渐离哀歌相和,旁若无人,展现出超凡脱俗的豪情;虽没有直接取得成功,但其气节与众不同,高远目光超越四海。在荆轲眼中,权贵虽自视高贵,却如尘埃般微不足道;贫贱者虽自感卑微,但他却被诗人视为重若千钧。此诗以荆轲为例,颂扬了不畏权贵、超脱世俗、勇敢无畏的高尚情操和英雄气概。
二月三日,丕白。岁月易得,别来行复四年。三年不见,《东山》犹叹其远,况乃过之,思何可支!虽书疏往返,未足解其劳结。
昔年疾疫,亲故多离其灾,徐、陈、应、刘,一时俱逝,痛可言邪?昔日游处,行则连舆,止则接席,何曾须臾相失!每至觞酌流行,丝竹并奏,酒酣耳热,仰而赋诗,当此之时,忽然不自知乐也。谓百年己分,可长共相保,何图数年之间,零落略尽,言之伤心。顷撰其遗文,都为一集,观其姓名,已为鬼录。追思昔游,犹在心目,而此诸子,化为粪壤,可复道哉?
观古今文人,类不护细行,鲜能以名节自立。而伟长独怀文抱质,恬淡寡欲,有箕山之志,可谓彬彬君子者矣。著《中论》二十余篇,成一家之言,词义典雅,足传于后,此子为不朽矣。德琏常斐然有述作之意,其才学足以著书,美志不遂,良可痛惜。间者历览诸子之文,对之抆泪,既痛逝者,行自念也。孔璋章表殊健,微为繁富。公干有逸气,但未遒耳;其五言诗之善者,妙绝时人。元瑜书记翩翩,致足乐也。仲宣独自善于辞赋,惜其体弱,不足起其文,至于所善,古人无以远过。昔伯牙绝弦于钟期,仲尼覆醢于子路,痛知音之难遇,伤门人之莫逮。诸子但为未及古人,自一时之儁也,今之存者,已不逮矣。后生可畏,来者难诬,然恐吾与足下不及见也。
年行已长大,所怀万端,时有所虑,至通夜不瞑,志意何时复类昔日?已成老翁,但未白头耳。光武言:“年三十余,在兵中十岁,所更非一。”吾德不及之,而年与之齐矣。以犬羊之质,服虎豹之文,无众星之明,假日月之光,动见瞻观,何时易乎?恐永不复得为昔日游也。少壮真当努力,年一过往,何可攀援,古人思秉烛夜游,良有以也。
顷何以自娱?颇复有所述造不?东望於邑,裁书叙心。丕白。